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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关于征集2024年度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省企联合基金项目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4-03-26

粤基金函字〔2024〕8号

各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好“面向人民生命健康”精神,加强对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的基础研究支持力度,省科技厅、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以下简称省基金委)与企业共同设立公共卫生与医药健康领域的省企联合基金。为科学编制好2024年度基金指南,现公开征集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征集领域

  省企联合基金注重需求牵引和问题导向,面向人民生命健康和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主要支持开展基础研究、应用基础研究和研究者发起的临床研究。经前期调研,针对省企联合基金的重点支持领域及相关产业核心技术中的科学问题,围绕临床重点疾病的筛查诊断、体外诊断及临床决策、重症救治系统研究、麻醉与围术期医学、超声及影像医学、生物医学材料、生物医学工程(骨科)、生物医学工程(微创外科)以及医学统计等九大领域进行梳理,形成了59个相关研究方向。

  本次指南建议征集,请建议人根据已有研究基础和团队能力,注重加强与往年已布局支持项目的错位和衔接,提出相应指南建议内容,为进一步选好2024年度指南方向提供参考和依据。指南建议填写模板参见附件1(具体以线上填报系统为准)。

  二、项目类型和强度设置

  省企联合基金拟设“重点项目”和“面上项目”两类,重点项目每项拟支持50万~100万元,面上项目每项拟支持10万~20万元,请根据项目资助强度合理提出指南建议内容。

  三、征集对象

  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的医疗卫生机构、高等学校、科研院所,须已登记注册为省基金依托单位,部分领域重点面向医疗卫生机构征集。省基金依托单位资格可在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进行查询。

  四、有关要求

  (一)建议人应具备承担相应项目的资历。面上项目建议人原则上应具有中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职称或硕士及以上学位;重点项目建议人原则上应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职称或博士学位,具有相关研究经验。

  (二)提交临床研究项目指南建议的应符合相关管理要求。建议单位应为广东省临床医学研究中心的依托单位,且具备与指南方向相同或相近的GCP备案专业资质。临床研究项目建议人应具备临床研究相应的能力,并持有有效的GCP证书。

  (三)每个建议人限提交一项指南建议,对单位层面不做限项要求。

  (四)项目应有较强的创新性和应用前景。要围绕迫切需要解决的关键科学问题,提出可行的研究方案和解决思路,对相关行业技术发展提供有效支撑。

  (五)项目应在省内具有较好的研究基础和研究团队支撑。

  五、征集方式和时间

  (一)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方式,请各单位组织建议人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d.gov.cn/)进行填报,经单位审核后提交,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操作流程见附件2。

  (二)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线上填报和单位推荐时间为2024年3月26日9:00至4月12日17:00。

  六、联系方式

  联系人及电话:李智英、邓蕙妍,020-87583596、87567871。

  平台系统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附件:1.省企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表(模板)

     2.省企(医药健康领域)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操作指引

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委员会
2024年3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