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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粤深联合基金公开征集指南建议的通知
发布时间:2023-01-06

各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 国务院关于支持深圳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先行示范区的意见》,加快建设综合性国家科学中心,鼓励我市科研人员围绕粤港澳大湾区经济、社会、科技战略发展的重大科学问题和关键技术问题开展基础研究,增强我市基础研究的国内外影响力及在重要科学领域的自主创新实力,我市今年继续与广东省科学技术厅共同组织实施2023年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粤深联合基金项目(以下简称粤深联合基金)。

  为做好粤深联合基金申报指南编制工作,现面向深圳市内的广东省基础与应用基础研究基金依托单位(以下简称省基金依托单位)征集指南建议。具体要求如下:

  一、各有关单位应结合自身优势与特色学科,兼顾领域平衡,重点围绕生物与农业、能源与化工、新材料、先进制造、电子信息、人口健康、海洋科学、环境与生态、数理与交叉前沿等领域,组织高水平团队(原则上要求负责人与团队成员不存在申报省科技计划项目限项情况),按照指南建议模板(附件1)格式要求提出指南建议。

  二、本年度粤深联合基金公开征集指南建议的项目类型主要包括“重点项目”和“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两类,重点项目资助强度为100万元/项;粤港澳研究团队项目资助强度为200万元/项。请根据项目资助强度等合理提出指南建议内容。

  三、每家高校和科研机构省基金依托单位提交的指南建议原则上总数(重点项目和粤港澳团队项目)不超过10项,单个领域(上述领域)不超过3项;对于2022年度获省市联合基金重点项目立项总数前5名的单位:深圳大学、南方科技大学、深圳先进技术研究院、哈尔滨工业大学(深圳)、中山大学·深圳,每家可提交13项。每家企业省基金依托单位提交的指南建议数不超过1项。若申报超项,原则上按指南建议提交时间先后进行排序,后提交的不予通过。我委将结合指南建议的提交情况,形成指南建议初稿,报送省基金委。

  四、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统一采用线上征集方式,请各单位通过广东省科技业务管理阳光政务平台(网址:http://pro.gdstc.gov.cn/)选择“粤深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进行填报,无需提交纸质材料。操作流程详见附件2。

  五、本次指南建议征集线上填报时间为2023年1月5日-1月31日

  特此通知。

  附件:

  1.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集表(模板)

  2.省市联合基金线上指南建议征集操作指引

深圳市科技创新委员会
2023年1月5日
  (业务咨询电话:0755-88127371,0755-88102204;技术支持电话:020-83163338)

  附件下载:
  附件1.省市联合基金项目申报指南建议征集表(模板).docx
  附件2.省市联合基金指南建议征集操作指引.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