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公开征求《<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意见
发布时间:2024-07-30为加强药品经营安全监管,完善药品经营退出机制,规范《药品经营许可证》监督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2019年修订)及其实施条例、《特别规定》《药品经营和使用质量监督管理办法》《药品检查管理办法(试行)》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结合当前广东药品流通监管实际,我局组织起草了《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见附件1),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请于2024年8月26日前将修改意见通过电子邮箱反馈至gdda_ypjgec@gd.gov.cn(见附件2,邮件主题请注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反馈意见)。
联系人及电话:黄佑,刘婷;020-37886059,020-37886594。
附件:
1.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
2.征求意见反馈表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2024年7月24日
相关附件附件1 广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关于《药品经营许可证》注销的管理规定(修订)(征求意见稿).docx
附件2 征求意见反馈表.docx